2022-04-22 00:00
F-基勝:代收購人公告董事承諾收購基勝-KY股票期間屆滿
1.事實發生日:111/04/22
2.發生緣由: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1月19日臺證上二字第1111700121號函,本公司股票自
111年3月3日起終止上市交易。
3.因應措施: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及本公司
110年12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由本公司董事劉宗信、劉鑫祖、劉祖坤、劉怡孝
等4人於本公司下市後進行董事承諾收購(以下簡稱本次董事承諾收購)。
收購期間:自111年3月3日上午9時00分至111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止,即自本公司
終止上市日起50日之期間。
收購價格: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新台幣147.62元整(減資換發新股後)
本次董事承諾收購之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為4,331,507股,實際成交數量為4,331,507
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處理方式
在本次董事承諾收購屆滿日後,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
義務之情況下,本次董事承諾收購對價之撥付,將由收購人委任之凱基證券於董事承諾
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註1)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
予收購人轉交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
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
讓)掛號郵寄(扣除郵資28元)至集保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
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
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
捨棄)。
註1: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凱基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
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2)應賣人成交有價證券交割之處理方式
在本次董事承諾收購屆滿日後,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
義務,且凱基證券協助將收購對價發放予應賣人及繳納證券交易稅等證明文件交付集保
結算所後,應賣股份已撥入收購專戶者,集保結算所將於董事承諾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
6個營業日(含第6個營業日)(註2)以內,由收購專戶撥付予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
帳戶或一般保管劃撥帳戶。
註2:如發生天災、銀行匯款系統異常或集保結算所作業程序等不可抗力情事時,集保
結算所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3)查詢本董事承諾收購說明稿之網址:www.kgi.com.tw。(即收購人委任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或基勝公司官網:www.keysheen.com。
(4)若對本董事承諾收購說明稿內容有任何疑義,敬請電洽下列聯絡窗口:
A.發行公司
基勝(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連絡人:(02)2219-2640 林小姐
B.收購人委任機構(董事承諾收購期間相關股務作業)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2)2389-2999
C.股務代理機構(其餘股務作業)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2)3393-089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