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00:00
國璽幹細: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09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
1.事實發生日:109/10/142.發生緣由:(1)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5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2048號申報生效在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7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902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辦理。後於109年09月28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0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0547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股數由10,000,000股調整為3,080,000股,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80,080,000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致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益受損,特訂本補償方案如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止。(3)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9年11月2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9年10月15日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4)超過認購股數之原股東及員工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仍有認購意願者,若已依原增資繳納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繳納股款超過調整後可認購股數所繳納之款,計算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調整後可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9年11月2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9年10月15日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支付應計利息。(6)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4.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一○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5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20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茲因近期國內外受新冠肺炎影響,致近期國內經濟情勢變化不定,為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經本公司第六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3,080,000股。為保障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茲承諾若有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者,本人願依本公司所訂之補償方案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書承諾人: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莊明熙<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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