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00:00
昶昕實業:本公司收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裁處書
1.事實發生日 :106/07/102.發生緣由:本公司3/30運載氯化銅槽車事故處置,新北市環保局認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新台幣300萬元整罰鍰。3.處理過程:該事實行為、適用法條及檢測數據,本公司咸認多所不妥且不適用,故依法定程序提出訴願。 4.預估可能損失:最高可能財務損失新台幣30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法定期限內提出訴願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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