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00:00
百丹特生: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事實發生日:106/03/142.發生緣由:本減資彌補虧損案已於106年3月10日董事會通過,並於106年3月14日董事會 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玆為配合自前揭日起迄今公司營運等要 求,補充排除減資基準日後增資之私募普通股內容。3.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 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本次減資係按本公司已發行股數41,920,000股,辦理 減少資本新台幣377,280,000元,銷除股份37,728,000股,即每仟股銷除900股,減 資比率為90%。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9,200,000元,分為41,920,000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920,000元,分為 4,192,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2)本次減少的股份,係依減資基準日當日之股份(不包含減資基準日後增資之普通股與 私募普通股),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排除減資基準日後增資之 普通股與私募普通股)持股比例銷除股份,即每仟股銷除9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 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之。(3)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4)本減資案俟經106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 畫、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5)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6)本公司擬於減資完成後將進行募資,募資方式將以現金增資募集,用以償還借款、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健全公司體質並因應未來發展之需求。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