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2 00:00
科技金融智財管理的差異
2020年證交所新修訂之公司治理守則與評鑑指標將智財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將智財管理提升至董事會層級、需在年報或網站揭露智財資訊。由於科技業與金融業兩者產業特性差異,筆者觀察,科技業與金融業在公司治理智財管理的作為有明顯的不同,初步比較分析如下:
一、台灣科技業智財管理制度與運作
台灣科技業因曾經出現海內外專利侵權訴訟,因此,部分科技廠商較能發展出相對完整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在智財管理上具有取得、維護、保護與運用的經驗與能力,在公司設有獨立之專責智財管理部門。權責人員普遍具專利檢索資訊、專利申請、協助研發人員做專利地圖、迴避設計、訴訟與談判,部分科技企業設有專利委員會,處理專利申請策略與布局,並與公司之研發重點相結合。
智財管理標的主要以技術保護為主,包括:專利及營業祕密,積極將核心技術依集團經營策略進行專利跨境布局;部分科技業除有設立內部制度,如外來文件管理規定、營業祕密管理辦法及保密合約管理辦法等,亦會配合硬體設備管制,包含設定關鍵字防止機密資訊被影印或寄出、上班期間不得使用手機拍照功能,以及公司電腦不能使用個人隨身碟,須使用公司配發載有專門偵測軟體之隨身碟等措施。
二、台灣金融業智財管理制度與運作
台灣金融業智財管理相較於科技業起步較慢,2016年之前較少具備智財管理的經驗與能力,然而,面對數位金融時代發展,智財管理意識提升,管理標的主要以商標保護為主。
在企業組織的編制上,部分金融業設有專職品牌管理部,負責處理行銷、視覺、商標等事務,建置品牌資產庫及相關商標管理規章,統一由集團總部規範,部分雖由集團內部統籌申請,但會依據金融業所提供的服務,包含銀行、保險、投資及證券等業別各自管理。
金融業近來大量投入數位金融的開發,並以專利及營業祕密制度建置方式管理,但普遍無獨立之專責智財管理部門,專利申請政策分為兩階段,第一、以量為主,強調內部教育訓練、擬定專利申請辦法與專利獎勵辦法;第二、質與量並重,進行一案兩請的申請方式。
金融業認為,內部數位創新團隊會提供許多創新的想法,但因金融科技發展時程短,技術仍處於起步與探索階段,隨業務推行進行研發,鼓勵將研發成果專利化,未來希望能借鏡科技產業或其他金融業之情形,找出金融業專利布局的地圖架構。
三、未來發展方向
隨著部分金融企業透過收購或異業合作取得技術,科技業與金融業界限逐漸模糊,相關侵權與活化議題也持續增溫,在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上,應落實專利技術監測與競爭者分析,掌握市場動態及競爭者動向,逐漸強化專利營運及活化能力,始能即時因應可能訴訟風險。<摘錄經濟-◎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