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00:00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派陳逸琳先生自110年8月26日起擔任本公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派陳逸琳先生自110年8月26日起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
1.事實發生日:110/08/26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0年8月26日第5屆第25次董事會金控董決字第110082605025戊5號決議通知單辦理。3.因應措施: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10年8月26日起至112年5月27日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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