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21:57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0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307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80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80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106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6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4% 6.還款之: (1)條件: 自初次提款日起算至西元2013年09月04日止,為期以不超過壹年為限。 (2)日期: 西元2013年09月04日(含)以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69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9.3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以匯率29.89換 算新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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