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1 09:34
《興櫃股》富味鄉一審判決,前董事長緩刑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富味鄉 (1260) 表示,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富味鄉及前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 法詐欺取財罪嫌而諭知起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3億50萬8378元。該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已於103年9月30日宣判,判決結果如下:富味鄉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各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各支付新台幣2500萬元給公庫,其餘被告無罪。 富味鄉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目前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富味鄉已於102年11月自主下架回收該案相關產品,待主管機關指示後處置。公司並全面檢視旗下產品品名以及成分標示,建立新產品料號及新包裝,重新上架銷售。(編輯整理:莊雅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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