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17:11
慕德生: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3年第1次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21 2.公司名稱:慕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 103年10月16日,為因應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 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 期間延長至103年11月21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 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 一、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長 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 關補償方案如后: (一)適用對象:已繳股款之原股東及本公司員工。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03年12月21日止。 (三)補償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 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37%(註1)/365】 (四)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103年11月21日募集資 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及員工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 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37%(註1)/365】 (五)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及員工可舉證並合理說明 權益受損,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 (六)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或員工,欲申請人請於申請期間 截止日前,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處(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 02-27686668) 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註1:利率係以103年10月14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 計算。 二、承諾書 慕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總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29554號函申報生效,每股以新台幣12元溢價發行。 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 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本公司於103年10月 9日決議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 訂103年10月13日至103年10月16日延長至103年11月21日。若因此 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及員工可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本 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立承諾書人:陳奕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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