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1 13:59
拍檔: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10/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2)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Qisda America Corp.董事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10/31~105/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南區)泰華路669號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蘇州新區珠江路169號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蘇州新區珠江路16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及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及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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