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00:15
有量科技: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13 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 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7,265,000元,分為50,726,500股, 每股面額10元整,為彌補虧損、改善股東權益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202,906,000元 共計銷除股份20,290,600股,減資比率4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4,359,000元 共計30,435,900股。 (2) 本案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率,每仟股銷除400股 (即每仟股換發6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份, 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依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集保劃撥戶抵繳轉劃撥費用),該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 (3) 本案嗣後如因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或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註銷或 其他情形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換股比例因而發生變動者, 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 本次換發新股將依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 本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 換發股票作業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前述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亦或 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敬請自103年11月15日起, 至103年12月1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 受理地址為桃園縣龜山鄉茶專路6號 股務部收,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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