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14:30
臺銀: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壹、本公司為強化資本及財務結構,並提升競爭力,提撥資本公積新臺幣250億元辦理轉增資,增資後資本額為新臺幣950億元,業經本公司101年2月23日第3屆第16次、103年7月11日第4屆第16次董事會及103年10月3日第4屆第1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9134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101991其他銀行業。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700億元,分為70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700億元,分為70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次增資金額為新臺幣250億元,分為2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增資後股份總額為9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四、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0號。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置董事15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並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六、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於92年6月23日訂立,最新修訂日期為103年8月25日。 七、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原定股份總數為70億股,已發行70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700億元。增資後股份總數為95億股,發行之股數為9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50億元。 八、分公司之設立:國內外分公司、簡易型分行及代表處共176家。 九、分次發行股份者,定於公司設立時之發行數額:不適用。 十、解散之事由:無。 十一、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無。 十二、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及受益者之姓名:無。 十三、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2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250億元。 (二)增資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三)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十四、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十五、增資計畫: (一)資金用途:強化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提升競爭力。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有助於本公司建立完整之金融服務體系。 十六、發行特別股者,其種類、股數、每股金額及第157條各款事項:無 十七、發行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特別股者,其可認購股份數額及其認股辦法:無 十八、代收股款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無 十九、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無 二十、發行新股決議之議事錄:不適用。 二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二十二、股款繳納日期:不適用。 參、增資基準日:103年10月15日。 肆、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函送達後30天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通知股東。 伍、本公司最近三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表項下查詢。 陸、特此公告。 |
留言板─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