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07:10
興櫃:影一(8458)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減資後每股淨值為9.94元
公告本公司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7/2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9/1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80,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8,000,000股,
每股淨值為3.85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08,5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10,850,000股,
每股淨值為9.94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08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民國108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37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擬辦理減資全面換
發股票作業,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
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8,0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00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71,5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7,150,000股,用以改善財
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本次減
資比率為61.25%。
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10,850,000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8,5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個別計算,每仟股換發387.5股(每仟股減少612.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股票面
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
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股票換發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8年10月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8年10月8日起至108年10月18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8年10月13日。因最後過戶日108年10月13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8年10月9日16:0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
郵寄者以108年10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8年10月14日起至108年10月18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8年10月18日。
(六)新股票開始興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民國108年10月21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
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
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一)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通知書、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
(二)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完稅相關證明文件、股東印鑑卡
(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股東原留印鑑及股票換發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先完成過戶手續再辦理股票換發。
(三)已送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
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劃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核備後辦理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臺北市政府108年9月16日府產業商字第10853733600
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收文日期為108年9月17日。
(二)換股作業計劃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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