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6:55
興櫃:銳捷旗下銳捷江蘇與聖暉蘇州工程合同糾紛案,雙方已和解並撤回上訴
代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建設工程施工合
同糾紛之民事訴訟一案,雙方已於庭外和解並撤回上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聖暉工程技術(蘇州)有限公司(下稱聖暉蘇州)
被告: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下稱銳捷江蘇)。
法院名稱: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文書案號:(2018)蘇0582民初13407號
2.事實發生日:108/03/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A.子公司銳捷江蘇於107年11月21日接獲大陸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寄送之民事起訴
狀。原告聖暉蘇州與被告本公司之子公司銳捷江蘇,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被告銳捷江蘇求償工程款人民幣2,061仟元及違約金人民幣1,629仟元,於107/12/5首
次開庭審理本案。
B.本公司於108年01月09日接獲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
(1)銳捷江蘇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人民幣1,669仟元(已扣除消防工程392仟
元),及自各應付款日期起計算之逾期付款違約金約人民幣137仟元。
(2)駁回原告聖暉蘇州的其他訴訟請求。
(3)訴訟費用人民幣41仟元,由原告聖暉蘇州負擔人民幣8仟元,被告銳捷江蘇負擔
33仟元。
C.雙方分別已於108年01月24日提起上訴。
4.處理過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和解,並撤銷上訴,雙方和解內容如下:
A.被告給付原告貨款人民幣2,061仟元(包含一審判決應扣除消防工程392仟元)。
B.訴訟費用等人民幣49仟元由被告負擔。
C.原告自願放棄一審判決違約金人民幣137仟元。
D.雙方撤銷上訴,原告同時解除對被告財產保全之申請。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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