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6 15:35
銳捷: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40902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5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000 預定發行總數-股:50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5200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民國103年0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備註-2: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民國103年09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人才,激勵員工並提昇員工向心力及歸屬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之二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5,000,000股,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日之股本52,539,235股計算,對原有普通股股東股權最大稀釋之比率為9.52%。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屆滿二年後,分年執行,對股東權益逐年稀釋,故其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限制條款之內容:詳見發行辦法。 |
留言板─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