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18:14
雷笛克:立德瑞科技公司對本公司塑膠散熱模組產品之專利侵權訴訟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被告: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等2被告; 原告:立德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智慧財產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民補字第76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2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立德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5月18日(起訴狀上所 載日期)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對本公司塑膠散熱模組產品之專利侵權訴訟。 4.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金額 壹仟萬元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於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將視法院審理情形與案件 進度對本公司可能造成之影響,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予投 資大眾了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重申捍衛智慧財產及維護廣大股東權益之決心,倘任何廠商或 個人有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行為或為損及本公司不實指控,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相關法 律責任,決不寬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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