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00:00
旭德科技:說明108年8月6日重訊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
說明108年8月6日重訊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之進度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被告: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文書案號:108年度重訴字第123號2.事實發生日:109/04/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8年8月6日取得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台電公司稱本公司三廠之電表故障致計費有失精準,請求本公司給付短繳之電費新台幣12,109,180元,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給付之訴,雙方進入調解程序。4.處理過程:雙方於109年4月10日在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和解成立,本公司給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新台幣7,396,155元。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於期限內繳清款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開和解筆錄係於109年04月17日收到。<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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