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 16:09
友荃: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本公司自104年7月16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01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富證券及新光證券 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輔導推薦券商。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07/16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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