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15:35
惠普:公告本公司一O一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世宗 (2)董事:國產實業建設(股)公司代表人林信智 (3)董事:國產實業建設(股)公司代表人黃桂妹 (4)董事:盛保熙 (5)獨立董事:朱立聖 (6)獨立董事:鄭聖穎 (7)獨立董事:陳世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第十一屆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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