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2 16:08
旭隼: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2 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3/03/12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基隆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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