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10:46
桑緹亞:(更正)本公司代子公司公告被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罰鍰事宜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3/10/14 2.發生緣由:本子公司(大金實業(股)公司)於電視系統台廣告產品 3.處理過程:預計103/10/27前繳納罰款 4.預估可能損失:560,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未來在製作廣告帶時會同相關人員針對法令進行 了解,避免類似情形發生,也積極與委託公司連繫針對廣告內容進行討論,避免再次受罰。 7.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文日期103年10月08日,本子公司收到 函文日期103年10月14日;所違反法令條文:藥事法第2、66、9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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