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16:09
點序:本公司臨時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11/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劉坤旺:董事兼總經理 陳文寬:董事 詹文男:獨立董事 方頌仁:獨立董事 鄭新禾: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綜合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點閱(???)
留言板─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