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0 00:37
F-環宇:本公司101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1、本公司於101年6月2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配息係按除息基準日普通股股東之名簿所載各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2、茲經101年7月20日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01年8月22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1年8月18日起至101年8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8月17日下午5時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8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另本公司為設立於開曼群島之外國興櫃公司,並為位於美國實質營運個體Global Communication Semiconductors, LLC之100%控股公司,依美國稅法規定,本公司配發現金股利予非美籍身分股東或與美國無稅務優惠協定國家之股東(或投資人)時,亦將受美國稅法之規範,於現金股利自本公司匯出時,前述非享稅務優惠身分股東所獲配之現金股利,將被預先扣繳30%之資本利得稅款,謹此補充說明。 6、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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