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00:00
台灣尖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活動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累計虧損已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8年04月11日起至108年04月22 日16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 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 二、股東提名權: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以及 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1名。股東或本公司董事會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 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3)、受理提名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 受理股東之提名期間:108年04月11日至108年04月22日止16時。<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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