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00:00
弘勝光電: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1/01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7/09/18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法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公告並通知債權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弘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7年9月18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新台幣50,162,250元,計銷除股份5,016,2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依虧損減資後之股本計算為24.9999%,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減除,每仟股約減除249.999股,每仟股換發約750股,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退還現金。(2)俟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減資申報案後,另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3)依照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除發函通知各債權人外,並以報紙公告。本公司債權人倘對上項減資有異議者,請即日起三十一日止之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