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00:00
微邦科技:更正私募專區108年5月10日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1.事實發生日:108/05/30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私募專區108年5月10日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之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及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應募人之選擇方式: 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本公司營運 所需之各項支援,包含提供技術開發合作,產品概念驗證,客戶及市場研 究及開發,產品開發、認證及銷售,通路佈建,經營諮詢等有利公司未來 營運發展,以協助本公司建立知名度、產業鏈合作、改良品質、降低成本 、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為對象。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應募人之必要性:鑑於公司聚焦於醫材領域,考量產品認證期所需時間長 ,且醫材產品檢測儀器及設備、外部檢測機構收取之支出、各項實驗皆所 費不貲,產品由概念驗證迄正式量產,開發期不僅長且需要較高水位之資 金,為充實營運資金,因應資本支出與強化財務結構,擬引進策略夥伴, 確保公司長期營運發展。 預計效益:經由策略投資人之網絡進入區域及國際大廠之供應鏈,以擴展 市場版圖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公司將視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各次私募募集資金均將提供公司穩定之 資源,經營團隊可全心投入技術深耕及產品研發,並經由策略投資人之網絡 進入區域及國際大廠之供應鏈,以擴展市場版圖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並於 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更正後:應募人之選擇方式: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 月13日(91)台 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 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 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 之各項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開發合作、銷售及經營諮詢等有利公司未來 營運發展,以協助本公司建立知名度、產業鏈合作、改良品質、增進效率、 擴大市場等效益為對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各次私募募集資金將充實營運資金、擴充產能及改善財務結構,並經由策略 投資人進入區域及國際大廠之供應鏈,以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 股東長期價值。<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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