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00:00
拍檔科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鴻麟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捷安達保險經紀人捷安達國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台灣註冊財務規劃師協會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14~109/06/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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