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00:00
海樂影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更正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海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6樓之2)大會議室舉行。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報告案。3.訂定「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4.訂定「公司道德行為準則」5.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6.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7.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二)承認事項1. 107年度營業報告及各項財務報表。2. 10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本次新增議案)(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五)其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7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107年度盈虧撥補內容將於108年5月7日前另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8年04月15日起至108年04月25日止。受理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6樓之2(海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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