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3 00:00
石橋證券:實收資本額減少5仟萬,彌補虧損
1.事實發生日: 105/09/132.發生緣由:實收資本額減少5仟萬,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業經主關機關金管證券字第1050037144號函核准在案並 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決議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105年9月13日 2.減資基準日: 民國105年9月19日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為辦理本公司105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之規定,訂定本作 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25,0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50,000,000元整,共銷除股份5,000,000股,用以降低累 積虧損,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改善各項財務指標,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20%,惟實際減資實 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2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 台幣2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200股 (即每仟股換發約800股)。減資後普通股 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每股面值給付現 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9月19日。 2、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9月15日至民國105年9月19日。 3、換發新股票交付日:民國105年12月26日至民國106年5月25日 七、換發新股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實體發行。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記名式股票由本公司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 簽證後發行之。 3、股票簽證機構 :中國信託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4、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於換發新股票交付期間內持舊股票並攜帶原留印鑑,至本 公司辦理換發。 5、股票換發地點: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184號)。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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