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 00:00
群登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股東會相關事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婦女館102會議室1F)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一○七年度審查財務報告。 (四)承認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五) 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3.本公司董事增選二席案。 4.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私募普通股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06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該議案預定於4月份提報董事會後再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 (二)提案受理期間︰108年04月01日起至108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受理提案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7號3樓之1)電話:(03)286-8388。 (四)提案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提案資料審查標準: 1.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 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提案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案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提案內容。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案。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以上開日期孰 前者為準),公告董事會審查提案之處理結果及未列入議案之理由。 5.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 理由。 6.於股東常會後二日內公告決議情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