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 00:00
華泰商業:代子公司華泰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8/272.發生緣由: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與百分百持股之子公司華泰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於109年08月27日經雙方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9年12月30日。合併後華泰銀保經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華泰銀行概括承受。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通知依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華泰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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