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00:00
麗彤生醫:依公司法167條之1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30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1,5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09年7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參考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成交價之150%與董事會決議前一日收盤價之70%,訂定買回區間價格為41元至83元。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2%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00,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實際買回期間:民國109年4月7日至109年5月29日(2)預定買回股數:500,000股。(3)實際買回股數:500,000股。(4)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比率):100%。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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