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2 08:38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01 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完成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 150mg,200mg,300mg&400mg 學名藥產品開發,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於第四類學名藥(P IV)審查的規定 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 該產品對照原廠藥為AstraZeneca(阿斯利康製藥) 的Seroquel XR。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品上市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ANDA (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為簡化新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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