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0 15:33
北儒: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115,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915號函核准在案;另提撥115,000,000元為現金股利,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1元。 貳、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總額為1,150,000,000元,分為11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市區環東路二段23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章程訂立於民國94年4月2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5日。 (七)增資轉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及發行條件: 1.股票股利:本公司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115,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除權除息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所載之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為一整股,逾期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承購。本增資案各項計劃,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定或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現金股利為新台幣115,000,000元,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數,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1元,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發行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265,000,000元,分為126,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股票停止過戶日期: (一)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101年8月31日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01年8月27日起至民國101年8月31日停止股票過戶。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8月26日下午4時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適逢101年8月26日(星期日)為假日,故臨櫃辦理請提前至民國101年8月24日完成,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8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肆、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伍、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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