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 11:18
大中:澄清說明102年12月12日工商時報B3版報導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2/12/12 3.報導內容:詳工商時報102年12月12日B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2/12/12媒體報導「法人預估,今年獲利也將 順利超過去年EPS2.6元的成績。」本公司澄清如下: (1)針對上述有關媒體報導之情事,純屬媒體善意臆測,本公司特此說明。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
綜合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點閱(???)
留言板─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