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8 16:06
太一:更正本公司11/7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0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2/2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9號3樓會議室(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討論暨選舉事項 1.補選一席獨立董事及二席董事案 2.新任董事或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解除案 二、臨時動議 三、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1/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2/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2.受理提案期間:101年11月13日起至101年11月22日 3.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43號八樓(本公司股務單位)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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