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14:33
寶齡富錦: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暨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宗明/董事。 (2)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德夫/董事。 (3)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宏志/董事。 (4)廖繼洲/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宗明/董事。 (A)Bowlin Holding CO.,Ltd.(Cayman)董事長(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人)。 (B)Bowlin Holding CO.,Ltd.(HK)董事長(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C)集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D)赫蒂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尚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德夫/董事。 (A)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順晟藥品有限公司代表人)。 (B)固源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順天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班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宏志/董事。 (A)赫蒂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尚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B)傑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C)怡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傑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D)美瑞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傑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E)宙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傑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4)廖繼洲/獨立董事。 (A)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B)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紅電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D)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E)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 (F)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辦公室顧問。 (G)社團法人台灣安全中藥管理資訊聯合會理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暨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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