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6 15:01
旭東機械:本公司民國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 同)120,0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 7月20日金管證發字10100325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旭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液晶面板7.5代ARRAY段ADI/AEI光學檢測設備。 顯示器產業生產設備。 軟性電子產業生產設備。 LED產業生產設備 其他電子業客製化設備。 (二)上述產品所屬營業項目及代碼: 1.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2.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 4.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限與上述相關產品)。 5.I501010 產品設計業。 6.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7.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8.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以下項目限園區外經營: 1.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3.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5.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6.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7.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8.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 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整,分次發 行,其中六百萬股保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額為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1325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法人股東或法人股東之代表中選 任,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中華民國72年5月6日,第16次修訂於 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720,000,000元 整,分為72,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份為12,0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原股東持 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 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國內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股份及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拼湊登記,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用途:配合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 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101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12,000,000元,依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0.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 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兆 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日期 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1年08月04日為普通股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 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07月31日起至101年08月 0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 101年07月30日下午16: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 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忠孝 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辦理過戶手續。 伍、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集保公司)集中辦理過戶 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集保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陸、1.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1年08月24日,本公司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 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 負擔。 柒、茲將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後。 捌、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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