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16:39
泰宗: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30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四、補選一席董事及具獨立職能監察人案。 選任之董事:陳慈(王風) 選任之具獨立職能監察人:徐憶芳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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