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0 19:50
浩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黃秀美總經理競業禁止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秀美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台灣微脂體之獨立董事;(2)安成國際藥業之獨立董事; (3)太景生物科技之獨立董事; (4)生寶集團之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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