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08:43
立達國際: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9 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889040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88904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配發新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整股,放棄 拼湊或拼湊後尚有餘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之新股,股東會決議通過 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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