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5 08:01
興櫃:和昇(2720)因主辦及協辦輔導券商辭任,股票12/19起終止興櫃市場買賣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之情事,自106年12月19日起停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6/12/04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因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大慶證券及群益金鼎證券
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櫃檯買賣中心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6年12月19日起
終止在興櫃市場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6/12/04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2條向法院聲請重整,若於終
止興櫃生效日前法院依公司法第287條第1項第5款對本公司股票為禁止轉讓之
裁定時,櫃買中心屆時擬再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辦理
本公司股票停止於櫃檯買賣之公告。
綜合 | 財訊快報 編輯部 | 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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