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16:40
興櫃:必應配合初次上市擬辦理現增發行新股300萬股,每股發行價暫定60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巿前
公開承銷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
董事長依相關證券法令於實際訂價日時,依當時市場情況洽證券承銷商共
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3.3%,
即399,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2,601,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本公司
106/6/21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
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
日、掛牌日及處理其他與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市之相關
作業事宜。
(2)本案所訂發行條件等相關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
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
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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