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2 07:22
興櫃:柏登(4177)107年現增股款催繳期間訂12/21起至108/1/21止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2/21
2.公司名稱:柏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7/12/20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迄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民國107年12月21日至108年1月21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
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依繳款書載明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
逾期未繳者,即喪失其權利。
(3)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所
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
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4-812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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