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6 08:07
興櫃:逸達(6576)決議私募國內外無擔保可轉債,得轉換股數額度80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國內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3
2.公司債名稱:未定
3.發行總額: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8,000,000 股範圍內。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未定
6.發行期間:未定
7.發行利率:未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1.發行保證人:未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未定
14.賣回條件:未定
15.買回條件: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考量目前全球經濟情勢仍有變化,若有緊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產
生之資金需求時,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內取得所
需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特定人並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等
相關之規定。目前應募人尚未洽定,可能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
(二)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 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交換標的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本次私募無擔保國內外可轉換
公司債轉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
(2) 本次私募無擔保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訂定。
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與轉換價格之訂定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前述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與轉換價格之訂定乃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
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3) 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訂定之轉換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因已依據法令規
範之定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
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未來年度股東會時,依年度營業結果由股東評估並討論應否減
資彌補虧損。
(三)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擬
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四)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
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委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五)擬提請股東常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
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所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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