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10:45
華研音樂:澄清工商時報A3版報導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2/11/28 3.報導內容:華研總經理何燕玲表示,藝人演藝經紀與授權收入是主要獲利來源,法人 預估,華研今年營收至少成長至7.5億元以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今年營收至少成長至7.5億元以上。係為媒體自行推估, 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 (2)有關本公司營收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布者 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可於公開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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