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6 15:33
銳捷: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26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繳款期限已於101年9月25日截止,尚有部分原股東及 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142條規定,自101年9月26日至101年10月26日訂 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現增繳款書向本公司洽詢,逾期未 繳納者,即喪失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826789#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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